人事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19-08-09 18:10:59 點閱:376
主旨:檢送「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再任公私立機構與學校職務應停發月退休給與參考處理規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8年7月22日臺教人(四)字第1080085354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及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再任公私立機構與學校職務應停發月退休金參考處理規範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