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處公告 / 張貼者 教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9-01 20:51:05 點閱:170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衛生局110年8月26日彰衛稽字第1100047852號函辦理。 二、縣府依「高感染風險場域」及「各局處新冠肺炎防疫稽查輔導場域」之權責場域執行及管理公告之防疫措施,如有查獲違規事項,縣府依據旨揭防疫措施裁罰規定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