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1-10-31 09:32:37 點閱:202
說明: 一、請依「高感染風險場域」及「各局處新冠肺炎防疫稽查輔導場域」之權責場域執行及管理公告之防疫措施,如有查獲違規事項縣府依據旨揭防疫措施裁罰規定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