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12-09 10:10:49 點閱:20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63930號函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0年12月2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907號函辦理。
二、有關12至17歲青少年族群第二劑COVID-19疫苗接種政策,依據本年11月28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會議決議,雖mRNA疫苗接種後發生之心肌炎/心包膜炎,可能與疫苗接種有關,惟考量COVID-19病毒變異株持續於國際間流行,並降低境外移入個案造成國內社區流行之風險,應積極提升各類對象第二劑接種率,提升群體免疫力,故建議已接種第一劑BioNTech COVID-19疫苗(以下簡稱BNT疫苗)且無發生嚴重不良反應之12至17歲青少年族群,接種第二劑BNT疫苗。另依據目前疫苗間隔與保護力實證研究結果,及英國、歐盟、加拿大等國之監測與建議,建議12至17歲青少年兩劑BNT疫苗間隔為12週以上。
三、基於青少年接種mRNA疫苗後可能出現罕見且多數為輕微之心肌炎或心包膜炎,且接種第二劑後發生比率高於第一劑,爰修訂「BioNTech(BNT162b2)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如附件110年12月1日修訂版,下稱意願書),請家長參考國際間監測青少年接種mRNA疫苗後心肌炎或心包膜炎之通報情形以及接種第二劑BNT疫苗之效益,充分評估並決定是否讓子女接種。
四、家長請至「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進行意願登記BNT COVID-19疫苗,後續依指揮中心公告時程,符合預約資格者或收到簡訊提醒,即可預約登錄接種,並請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陪同學生/青少年至合約醫療院所完成疫苗接種。
提醒家長評估視定期評量日期等重要行事曆調整接種時間。
五、指揮中心業已公布「青少年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疑似不良事件後送責任醫院」急診就醫諮詢窗口、「COVID-19疫苗學生校園接種問答輯」及「mRNA疫苗接種後心肌炎/心包膜炎指引」,並置放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COVID-19防疫專區/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項下,提供各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