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公告 / 張貼者 幹事兼人事
張貼日期: 2022-01-28 09:56:22 點閱:171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勞動部111年1月18日令修正發布「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100108421號書函辦理。 二、檢送前開原書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請轉知貴屬適用該實施辦法人員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