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2-17 19:32:33 點閱:17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2月1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15813號函辦理。 二、旨揭標準業經內政部於111年1月28日以台內移字第11109102141令訂定發布,相關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