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處公告 / 張貼者 教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1-02 16:48:03 點閱:348
考量縣府審查作業所需時程,請於109年1月10日(星期五)前,依據旨揭計畫申請類別填報申請表,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逕寄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承辦人趙健宏先生彙整(信封請註:童軍表揚送件),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收件日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