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處公告 / 張貼者 教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3-09 17:47:01 點閱:263
線西鄉公所依函示針對所轄學校、公務機關廚餘產生源將加強稽查作為,貴校廚餘若採自行委託養豬場餵豬去化者,務必將廚餘交由已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之養豬場餵豬。 倘查獲廚餘交由未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養豬場餵豬,除應將違規養豬場移請農政機關依罰則較高之飼料法告發處分及輔導改食飼料、離牧外,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39條等相關規定予以告發處分,並追蹤復查改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