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3-02-23 22:21:23 點閱:105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0日臺教社(一)字第1122400803號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2月9日新聞稿及其圖卡辦理。 二、如貴校有商借社區大學教學場地,請務必持續協助本縣各社區大學開放實體課程及落實防疫管理指引。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教育部吳小姐(電話:02-7736-5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