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5-25 18:51:11 點閱:95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24日臺教師(三)字第1120050231號函辦理。
二、為建立校長專業發展機制,提升校長課程與教學領導知能,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旨揭計畫如下:
(一)初階人才培育:校長年資滿(含)1年以上之公、私立中小學現任校長、願意擔任校長課程與教學領導推廣者為對象。
(二)A+領航人才培育:校長年資滿(含)5年以上之公、私立中小學現任校長、願意擔任校長課程與教學領導或專業學習社群推廣與輔導者為對象。
三、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的校長報名,並於112年6月1日(星期四)前填復「中小校長課程與教領導初階人才培育推薦表」及「中小學校長課程與教學領導A+領航人才培育推薦表」,並電郵寄至本府教育處周峰澤先生收ax0610@email.chcg.gov.tw。
四、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臺北市立大學何小姐、王先生,電話:(02)2311-3040轉8432、8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