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3-06-06 20:41:00 點閱:10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74024號函辦理。 二、旨揭措施所指為醫療院所通報時限,校內人員如出現COVID-19篩檢陽性時,應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進行教育部校安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