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9-14 10:33:36 點閱:130
112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精進研習課程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9月8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
1120035974A號書函及「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
(如附件)第8及9條規定(略以):指導員證書有效期間為3
年,屆期需展延者,初級及中級指導員分別須具備30點及
40點之專業能力點數,前開專業能力點數包含執行業務、
專業進修及專業論述3項目。
二、為協助持有體育署所核發初、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書
者累積證書效期展延所需之專業能力點數,爰依據上開辦
法舉辦旨揭課程,全程參與者除將核發研習證書外,並將
以每小時0.5點方式計算,授予渠等上開專業進修項目之點
數。
三、旨揭課程訂於112年10月29日(星期日)、11月4日(星期六)
及11月5日(星期日)分別假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國立臺
灣師範大學及國立臺南大學舉辦中、北及南區梯次之研習
課程,並依據指導員之級別分為初、中級課程辦理。每梯
次以錄取80人為原則(初、中級課程各40人),一律採用網
路報名,請有意參與者自112年9月25日上午10時起至112年
10月6日下午5時止至體育署「i運動資訊平台」進行網路報
名(網址:https://reurl.cc/L61pbK),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及旁聽。
四、本案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旨揭課程執行單位聯絡窗口-中華民
國體育學會蔣小姐或翁小姐辦理(電話:02-77496876或02-
7749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