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處公告 / 張貼者 護理師
張貼日期: 2020-05-04 22:35:02 點閱:267
一、「近視是疾病」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視力保健宣導重點之一,因此學生近視應就醫治療以抑制度數增加速度,配戴眼鏡僅是矯正視力而非治療(不能控制度數)。
二、學生每學期於校內進行視力篩檢結果,裸眼視力任一眼低於0.8(含0.8)經配戴眼鏡後視力檢查正常之學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建議需定期就醫,配合醫囑治療。